我市下月起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存量房“帶押過戶”業務
進一步提升便民服務水平
2023-11-27 17:06:32
來源:河源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雷宇爍 為進一步提升便民服務水平,12月1日起,我市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存量房“帶押過戶”業務。
上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存量房“帶押過戶”,是指在河源市行政區域內,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原有或新的貸款涉及住房公積金貸款,在不解除抵押狀態下,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抵押權變更登記、發放新貸款等相關手續。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存量房“帶押過戶”業務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原貸款的抵押物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僅為原貸款設立了住房貸款的抵押權,無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2.原貸款與新貸款在同一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承辦銀行(下稱承辦銀行)辦理;3.關于該抵押存量房,受讓方的貸款額度能覆蓋出讓方尚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本息總額(含剩余本金、到期利息、逾期利息、罰息等應償還債務之和)。
業務申請人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承辦銀行、市公積金中心管理部和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手續。具體流程為:出讓方、受讓方共同向承辦銀行申請辦理存量房(同一銀行)“帶押過戶”業務;承辦銀行、市公積金中心管理部(下稱管理部)分別核查關于該交易房屋,出讓方原貸款是否含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受讓方新貸款需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應按照我市購買二手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要求將相關申請材料交給承辦銀行。完成相關手續后,承辦銀行按順位劃撥新貸款資金,一是結清出讓方的公積金貸款本息總額,二是結清出讓方的商業貸款本息總額,三是將剩余資金劃轉至《三方協議》約定的出讓方銀行賬戶。市公積金中心確認資金入賬后,按規定辦理結清出讓方公積金貸款業務。
上一篇:品八寶魚生 游綠美龍川
下一篇:沒有了
下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