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3年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典型案例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用藥安全
2023-11-16 09:52:33
來源:河源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陳思芬 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3年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典型案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用藥安全。
7月20日,東源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東源縣某中心衛生院進行檢查,在該衛生院疫苗接種門診AEFI處置室的急救箱里發現“葡萄糖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等藥品已過期。
9月1日,源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河源某醫院進行檢查,在該院一樓門診部的急救箱發現存放的“葡萄糖注射液”“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兩種藥品已過期。
上述當事人使用過期藥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8月21日,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區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河源市某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執法人員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給予警告。8月23日,當事人向高新區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9月7日,執法人員再次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分別于8月29日、8月30日和8月31日銷售多種處方藥,但無法提供相應的處方單。
9月19日,市市場監管局江東新區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江東新區某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當日的銷售記錄有銷售處方藥,現場當事人無法提供相應的處方單,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限當事人9月26日前改正。10月11日,執法人員再次對該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10月8日的銷售記錄有銷售處方藥,現場當事人無法提供相應的處方單。
上述當事人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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