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駕 平安出行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酒駕醉駕危害大,切勿抱著僥幸心理,以身試法。一旦酒駕、醉駕,除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需要付出征信、工作、家庭等各種成本代價。為此,廣東達倫(河源)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彥紅律師對此進行了解讀。
記者:什么是酒駕、醉駕?
李律師: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醉酒駕車的測試 2004)可知,“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駕駛行為”。
記者:酒駕、醉駕如何處罰?
李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明確對飲酒、醉酒駕駛機動車或營運機動車的處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責任方面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對此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民事責任方面,則需要面臨各種賠償如醫藥費、殘疾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費用,其中因酒駕、醉駕發生的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方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并且保險方對于商業險部分均不予賠償。
記者:酒后挪車算不算酒駕?
李律師:汽車發動并發生位移,駕駛員即處于駕駛行為中。酒后行駛車速再慢,駕駛員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也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發生事故,酒后挪車容易觸犯危險駕駛罪。
案例:2020年8月4日晚,犯罪嫌疑人劉某與朋友在陜西省子長市一酒店聚餐飲酒后,乘坐朋友駕駛的小轎車被后車追尾,車上其他人下車查看時,其駕駛該車繼續向前行駛幾十米后與一輛三輪載貨摩托車相撞,致使該摩托車又與另一輛小轎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劉某負事故全部責任。事后,劉某辯稱其是在無意識狀態下幫助挪車。經鑒定,劉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93.19毫克/100毫升。劉某被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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