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關鍵少數” 挑法治擔子
○本報訊 記者 林梓楷 通訊員 鄭文翀 近日,我市印發《2024年度縣區法治建設書記項目的通知》,聚焦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圍繞制造業當家、“百千萬工程”、綠美河源生態建設等中心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服務保障河源建設綠色崛起示范區,抓住“關鍵少數”推動法治建設工作走深走實,由縣區委書記作為項目負責人,對實施項目親自謀劃、親自審定、親自推動、親自落實,確保實施項目取得扎實成效,經得起實踐檢驗。
開展縣區法治建設書記項目工作,進一步壓緊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有利于提升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法治理念、增強法治建設職責意識,也有利于形成“壓力傳遞”和“杠桿效應”,引導和激發各級領導干部提高法治素養。
近年來,我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廣東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細則》,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認真落實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自覺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認真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各項重點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法治建設重大問題。不斷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制度機制,印發了《河源市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年終述職內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關于組織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工作的實施方案》,自2019年起每年開展述法工作,組織若干名縣區、鎮街和市(縣、區)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市、縣兩級黨委全面依法治市(縣、區)委員會上進行述法,實現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全覆蓋。我市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市、縣級黨委及其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年終述職內容,納入年度法治河源建設考評和市級單位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法治建設部分)重要指標。
接下來,我市將緊緊抓住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這一“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不斷深化和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制度機制建設,充分發揮黨委在推進本地區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持續為推進法治河源建設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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