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市級財政專戶資金 定期存放管理實施辦法》正式施行
織牢管理“制度籠子” 擰緊資金“安全閥門”
2021-11-23 09:26:15
來源:河源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雷宇爍 日前,《河源市市級財政專戶資金定期存放管理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實施辦法》的出臺,標志著科學規范、公正透明的市級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機制已經形成,擰緊了資金存儲的“安全閥門”,是市財政局織牢“制度籠子”、加強對權力運行制約、建設“陽光財政”的又一重要舉措。
據介紹,《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了財政性資金定期存款必須采取競爭方式選擇存放銀行,通過綜合評分法對符合條件的銀行進行評審。綜合評分范圍涵蓋銀行的經營狀況、貢獻度、保值增值能力、服務水平和綜合能力5個方面,按得分排名選擇中標銀行。《實施辦法》規定存放銀行須出具廉政承諾書,詳細規定了相關參與方的監管責任。
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辦法》的施行,進一步推動了市級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有力促進商業銀行規范公平競爭,防范銀行攬儲利益輸送行為,有效防范財政專戶資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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