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上頭”電子煙 防毒于未“燃”
? 起訴46件61人!河源檢察機關嚴厲打擊涉毒犯罪,成果顯著
■本報記者 劉燁華
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后,非法容留他人吸食、走私、販賣、運輸、制造依托咪酯,均構成涉毒違法犯罪。河源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去年10月以來起訴了46件61人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
男子“以販養吸”
被判刑3年多
黃某,男,1999年出生,以販養吸,于2023年11月3次販賣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給他人吸食。2024年3月27日,連平縣人民檢察院以黃某涉嫌販賣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訴。2024年5月7日,連平縣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抽了這個電子煙會暈,跟喝醉酒一樣,感覺身體輕飄飄的,腦子昏昏沉沉……”張某所說的電子煙就是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也被稱為“上頭”電子煙,她是被男友韋某帶著一起吸食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和平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這起案件中,有容留他人吸毒且自己也吸毒的曹某,有向朋友借錢購買“上頭”電子煙的呂某等,這些人年齡基本在20歲左右。
龍川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販賣毒品案件中,被告人魏某則購買依托咪酯煙粉后利用網絡購買的制作工具(空煙彈、煙油、注射器等)自制電子煙。在這起案件中涉及的葉某、黃某、鐘某、劉某在2023年10月26日下午3時至當晚被公安機關抓獲期間,多次購買“上頭”電子煙吸食,在沒錢的情況下,葉某對女友謊稱急用錢,讓女友微信轉了500元,繼續購買煙彈吸食。
在以上案件中,相關人員均系朋友關系,經常聚集一起吸食“上頭”電子煙。相較于其他類型的毒品犯罪,涉依托咪酯犯罪具有明顯的隱蔽性。從外觀上看,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和普通的電子煙并無不同,拆下煙桿仔細觀察,“上頭”電子煙上有一個不容易引人注意的小孔,一般人覺察不到。檢察機關提醒青少年要謹慎交友,更不要輕易吸食他人遞過來的電子煙,以免中招。
據了解,相比傳統毒品的體癮,依托咪酯成癮主要表現在心癮上,由此引發的后果是,吸食者對依托咪酯危害的認知嚴重不足,認為對身體并沒有多大的傷害,于是會無所顧忌地持續吸食。
注重全面宣傳
強化禁毒意識
河源檢察機關深入社區,通過禁毒知識講座、走訪戒毒人員、進行辨毒禁毒小游戲等多種形式開展禁毒普法活動,向群眾宣講禁毒知識,提升廣大群眾禁毒防毒意識。同時,積極開展法治禁毒宣傳進校園活動,通過檢察官上法治課、播放微視頻、PPT展示、發放禁毒宣傳手冊等方式,強化在校學生的毒品預防教育。
2023年9月27日,在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正式實施前,源城區人民檢察院前往市田家炳實驗中學,進行電子煙相關知識普及宣傳,讓學生們了解這種常被稱為“上頭”電子煙的新型毒品的危害,增強禁毒意識,保護自己。未成年人身心發展不成熟,自我防范意識較弱,容易成為毒品販子的獵物。針對吸食依托咪酯人員年輕化、向校園滲透的趨勢,源城區人民檢察院還專門制作了面向未成年人的依托咪酯科普視頻,介紹了依托咪酯的危害性,并提醒廣大未成年人遠離“上頭”電子煙。視頻在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進行播放,收到良好反響。
今年以來,龍川縣人民檢察院已開展禁毒宣傳活動5場次,共發放禁毒宣傳單2000多份、普及教育2000多人次。連平縣人民檢察院深入學校、社區,通過設立攤點、發放宣傳手冊、宣講座談等形式開展了4次禁毒宣傳活動。共發放手冊1000余冊,普及1200余人。此外,重點向社區居民、學生介紹了“上頭”電子煙以及當下被偽裝成糖果、飲料等隱蔽性極強的新型毒品,使群眾充分認識到毒品對個人、家庭、社會的危害,提醒大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營造無毒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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