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與“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能力提升服務月”活動
提升市場競爭整體質量和水平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市場監管局統一部署,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與“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能力提升服務月”活動。
2023年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從5月開始,至12月結束。“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能力提升服務月”活動自6月開展,為期1個月,活動主題為“商業秘密保護進企業”。其間,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集中整治、集中曝光、集中宣傳,強化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不斷拓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的深度和廣度,增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意識和能力,助力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提升市場競爭整體質量和水平,助推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查處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
為數字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把握網絡經濟發展新趨勢,加大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力度,凈化網絡環境,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促進技術創新進步。
重點查處網絡直播虛假宣傳行為。查處直播帶貨中利用水軍“刷彈幕”“刷好評”“刷點贊”“刷關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營造虛假人氣或者虛構成交量等行為。查處通過虛構劇情、演繹話題等方式,對商品功能功效等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重點查處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利用關鍵詞聯想、設置虛假操作選項等方式,設置指向自身產品或者服務的鏈接,欺騙或者誤導用戶點擊的行為。查處非法獲取、使用其他經營者合法持有的商業數據,擾亂公平競爭秩序的行為。
重點查處刷單炒信行為。查處通過網絡紅人、知名博主分享虛假消費體驗等,制造虛假口碑、誘導消費的行為。嚴查組織刷單炒信、數據注水等虛假宣傳的幫助行為。依法打擊以返現、紅包等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評價、點贊、定向投票等行為。
規范民生領域營銷行為
全面促進消費提質升級
順應各類新型消費發展趨勢,聚焦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消費信心,為擴大和恢復消費營造良好環境。
加強對新型商業營銷行為監管。嚴查將“消”字號產品作為藥品進行虛假、夸大宣傳的行為,以“基因檢測”等新技術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查處利用各類論壇、會議、義診等方式,推銷“保健”、投資理財、養老服務等產品的行為,對近視防控產品、兒童化妝品等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查處財商教育機構虛假宣傳行為,冒牌消防培訓機構兜售消防產品的行為。
打擊商業賄賂違法行為。查處通過賄賂手段對醫藥購銷、醫療設備采購、裝飾裝修、餐飲旅游等重點行業謀取競爭優勢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假借科室宣講會等名義,向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給付利益、維護關系的行為。嚴查假借捐贈、科研合作、試驗推廣等形式捆綁銷售藥品耗材實施商業賄賂等行為。
規范有獎促銷行為。查處有獎銷售活動中信息公示不明確的行為,查處謊稱有獎、虛構中獎名單等虛假有獎銷售行為,查處抽獎式有獎銷售獎項超過法定限額的行為。對利用有獎銷售形式的營銷行為,加大規范力度。
加強企業品牌和信譽保護
促進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
聚焦商業秘密、品牌標識、商業信譽等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保護,激發企業創新活力,促進公平競爭,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和質量,推動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
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查處通過盜竊、電子入侵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行為,查處通過頻繁跳槽、設立同類型公司、售賣數據等不正當手段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加強商業標識保護。嚴查蹭流量、搭便車等仿冒混淆行為。打擊在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地區生產、銷售仿冒混淆涉農產品行為。查處仿冒應用軟件圖標、網站頁面設計等,誤導消費者的新型混淆行為。
加強企業商業信譽保護。查處利用“黑公關”炮制、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的行為。查處通過第三方測評機構開展虛假評測等打壓競爭對手的行為。查處故意傳播他人編造的不實信息,實施商業詆毀的行為。
提升商業秘密保護能力
助推企業高質量發展
圍繞“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能力提升服務月”活動主題,全市市場監管部門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職責分工,通過“線上宣傳+線下引導”等方式多平臺多舉措開展“服務月”活動,切實為企業解難題、辦實事,積極探索提升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能力的新機制新辦法。
深入調研,加強政企溝通。通過面對面訪談、集中座談等方式,深入轄區產業園區、企業及其他單位組織等開展實地調研,形成調研分析報告。及時為企業提供“一對一”服務保障,加快健全商業秘密保護服務網絡。
廣泛宣傳,普及法律法規。圍繞商業秘密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充分利用音視頻、圖文、網絡直播、宣傳冊等載體廣泛開展宣傳解讀,擴大法規政策知曉度和普及面,營造全社會注重和保護商業秘密的良好氛圍。
加強指導,提升保護能力。通過上門指導幫扶、召開行政指導會等方式,加強商業秘密法律知識、專業技能培訓,指導企業建立符合行業特點和技術要求的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商業秘密保護管理組織架構,健全合規體系,提升商業秘密保護能力。
強化執法,維護企業權益。加大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商業秘密侵權行為打擊力度,加大對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達到“查處一個、警示一批”的震懾效果,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本報記者 張偉燕 通訊員 鐘育林 張奕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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