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歷八月文明祭祀嚴防森林火災的公開信
致全市廣大干部群眾:
農歷八月,全市有50%的鄉鎮有進山入林掃墓祭祖的習俗,燃香點燭、燒紙錢、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增加。不注意防范,傳統祭祀方式將演變成森林火災的最大隱患,導致森林資源遭受損失,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在此,倡導全市廣大干部群眾:
一、文明掃墓綠色祭祀,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全市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做“告別陋習,崇尚文明”的先行者,不攜帶紙錢、香燭、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帶頭進行文明祭祀、鮮花禮炮祭祀,移風易俗,告誡家人親屬,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人自覺以安全形式進行祭掃。全市林區主要進山路口均設立臨時森林防火宣傳檢查站,對進入林區攜帶紙錢、香燭、煙花爆竹進行集中保管,請廣大干部群眾予以支持配合。同時監護教育好小孩和癡、聾、憨、啞、精神病人,嚴防失火燒山,發現森林火情請立即報警(全市統一森林火警電話:12119)。
二、自覺遵守法規條例,切勿觸碰法律底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2021年修正版)規定,在森林防火區內,(一)禁止上墳燒紙錢、燒香點燭等;(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三)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四)禁止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五)禁止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六)禁止煉山、燒雜草、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七)禁止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引起森林火災的,對個人并處兩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保護綠水青山,建設綠美河源。“像呵護我們的眼睛一樣呵護森林,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請大家將此信通過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轉發,讓更多的人加入到文明祭祖行列中來,營造全社會參與森林火災預防的濃厚氛圍,為我市爭當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排頭兵和建設幸福和諧美麗河源提供堅實的林業生態支撐。
河源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