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計劃
(2021年2月24日河源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5次主任會議通過)
河源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的部署要求,按照《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和《河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依法討論決定關系本行政區域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促進提高重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據常委會2021年工作要點和市政府提出的建議議題[《關于報送市人民政府2021年報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報告》(河府案〔2020〕22號)、《關于報送2021年市政府重大決策事項清單(建議稿)的報告》(河府案〔2021〕2號)],常委會2021年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及資金分配使用情況的議案(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并作相應決議。
本議題和上會時間根據市政府的提請而定。由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二、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執行情況和“八五”普法規劃的報告,就開展“八五”普法作出決議。
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由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三、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四、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的綜合報告。
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五、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河源市高鐵新城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議案。
本議題和上會時間根據市政府的提請而定。由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六、聽取市政府關于《河源市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出臺前的報告。
本議題和上會時間根據市政府的提請而定。由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按照《河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未列入本計劃的其他重大事項,根據提案人的提請,由主任會議決定是否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