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檢察院向10名未成年人監護人發出“督促監護令”
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2022-09-05 10:40:48
來源:河源日報
○本報訊 特約記者 朱景優 通訊員 陳贊豪 近日,和平縣檢察院向10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送達了“督促監護令”,督促引導其切實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
據了解,和平縣檢察院檢察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10名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存在輟學和出入酒吧、網吧、KTV等娛樂場所的不良行為,甚至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其監護人存在監管缺位、關愛不足、保護不力等問題。根據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規,縣檢察院向上述10名未成年人監護人發出了“督促監護令”。
據了解,“督促監護令”是檢察院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時,向監護人發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檢察工作文書。
和平縣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跟蹤監督好“督促監護令”的落實情況,積極強化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進一步引導和督促監護人更好地履行監護職責,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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